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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七章 5000万的冤大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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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天不负有心人,最后在一个真不好意思拒绝的天文数字下,相关负责人同意转让。
当然也是有条件的:不得改变房子具体外观,内部装饰也只能小规模改建。
“运气呀!”
张楠不得不感叹:等到了后年,沪上就会出台一个“近代优秀保护建筑”名录,而这幢马勒别墅是第一批上榜的。<br>
那时候再想私人购买,做梦吧!
12月31日,在沪上市的房管局,张楠签署了三份房产转让协议,还有三份附加条款。
附加条款倒不是指房子“哪些能动、哪些不能动”这些限制买方权力的细则,而对卖房时间上做出的限制:三处房产还要过个前后一两月不等的时间,才能实际交到张楠手中。
那处“白公馆”最多十天后就能清空;而马勒别墅会在春节前把大门钥匙交给张楠;最晚交接的反而是那幢丁香别墅,要等过完龙年元宵节后,再过上十天才会转交!
因为丁香别墅如今是一家沪上市政府所属宾馆的别墅高级客房区,要等春节住宿高峰过后才能腾出来。
为了这三幢别墅,张楠需要支付的不仅仅是巨额购房款:他还将会入股在沪上将要建造的一家同国际接轨的五星级酒店。
那家全新的顶级酒店将会归属西郊宾馆管理、经营。
张楠在这项投资上将没多少发言权,将来就当是个快快乐乐分钱的小股东。
没办法,自己这会都成肥肉了——这世界上就没不透风的墙,原本想要的别墅还都是政府资产:三处房产的原所属部门联合起来,由上级政府的外事机构出面,希望爱国华人能够投资家乡。
一同参与谈判的主事人干脆是张楠的一位货真价实的老乡:剡县人、沪上市外事处商林华处长,正厅级的干部。
这感情牌都打了,认吧!
而且张楠和已经一把年纪的商处长一样,老乡观念挺重,虽然各有利益,但两边都给予对方方便--就短短的两三天时间,这上千万美元的事就敲定了下来。
商处长早就听过张楠的大名,不过并不是在工作中知道的,反而是家里听老伴说起张楠这好人物。
他爱人也是老底子的剡县人,五十年代就是在沪上、乃至全国出名的越剧演员。
庄臣公司捐资建设越剧博物馆、修缮越剧之家的事,在沪上市越剧届内早就传遍了。
原本室里原本还想同国外的酒店集团合作,以解决部分资金问题,但没想到张楠这个超级土豪自己撞上来,稍微一调查就发现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爱国华侨、外事处长的小老乡。
那便宜外国人那还不如便宜自己人,就这样,张楠快快乐乐的成了股东,在沪上也算认识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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